2010-10-20
东西苕溪防洪(一期)工程(湖州段)调增完善项目导流东大堤抛
石工程(湖州部分)招标公告
2010-10-19 15:07:19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浙江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湖州市东苕溪导流东大堤湖德交界至南门船闸区间,抛石总长2064米,抛石体顶宽1.5米,边坡1:1.5~1:2,计划2010年11月20
日开工,2011年1月31日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有100万元以上堤防工程 业绩,有安全生产许
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项目负责
人无在建工程。
3.5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拟在本项目任职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10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0 年 10 月 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 时至 4: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11月9日9:30时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 2010年10月27日上午9时 在 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的,交通工具 自
备 ,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人:刘然
手 机:13439009454
电 话:010 63850981
传 真:010 63898858
邮 编:100071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
邮 箱:longjinzhaobia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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